9月22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表示,金山公司因开发的猎豹浏览器过滤优酷等视频网站的广告,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近日终审被判赔偿优酷30万元。 据介绍,原告优酷网经营方合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称,优酷网站的盈利模式包括收费和广告两种,前者用户每月付费7.5元即可在线观看没有广告的视频,但这并不是主要营利模式。广告才是主营模式,主要针对大量的免费用户,免费用户无法跳过广告。 而金山公司的猎豹安全浏览器主动为用户提供“页面广告过滤”功能,影响了优酷的经营,原告认为金山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经济损失。 金山公司则称,过滤广告功能是行业惯例,而且过滤功能具有技术中立特点,是浏览器的用户可选择的功能。金山公司认为,用户对于优酷网片头广告难以接受,过滤广告有利于用户需求,因此具有合法性。 去年12月20日,一审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但金山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认定,金山猎豹浏览器非法拦截视频网站广告,侵犯了优酷合法权益,已形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认为,优酷视频广告非恶意广告,该商业模式可受法律保护。猎豹浏览器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金山公司应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优酷网经济损失及合理之处共计人民币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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