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晚间消息,针对蔡徐坤向哔哩哔哩弹幕网发送的律师告知函,哔哩哔哩官方微博做出回应。 哔哩哔哩表示,“律师函经热心网友转发后已收悉,蔡徐坤先生的感受我们很关注。B站一直重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法律的问题交给专业人士处理,相信法律自有公断。”同时,B站推荐阅读人民网《看舆论监督中“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问题》。 查看B站附加的链接,可以看到文章发布于2003年,其中提到的事件为:2002年12月18日,上海静安区法院对原中国足球队队员范志毅因上海《东方体育日报》登载他涉嫌赌球的报道,状告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侵犯名誉权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对范志毅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文章评论称,“近年来,新闻舆论监督在遭遇公众人物名誉权官司时,往往占下风,这使得新闻工作者面临极大的尴尬。静安区法院的这一判决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它表明我国司法机关已经注意到了对公众人物进行舆论监督所引起的侵犯名誉权案件与普通民事侵权案件的重要差异,公众人物为了社会公众的利益应该牺牲一定的个人隐私,忍受可能发生的轻微名誉损害。” 今日下午,蔡徐坤工作室官微转发了一则律师告知函,律师受蔡徐坤委托向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发送了律师告知函,称其网站存在大量侵犯委托人权力的的内容,影响恶劣。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为哔哩哔哩官方页面下方显示的公司名称。天眼查数据显示,改公司由哔哩哔哩董事长陈睿100%持股。 据蔡徐坤律师告知函表述,哔哩哔哩网站上存在大量严重侵犯委托人权利的內容,且点击量高、传播范围广,影响十分恶劣。 告知函要求接到此函后,立即上述侵权内容并断开侵权内容的链接。告知函表示,委托人已授权律师搜集相关证据,目前已完成相关取证工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诉讼等一切方式,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南路中博大厦8、9层 业务合作QQ:905 144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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