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侵权还未停止,侵权还在继续。为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损失扩大,期间我给上海证大喜马拉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打了15次电线次打通但都被它们无情挂断。给它们发了1条侵权的微博,但它们选择无视,不予回复,而它们的官方微博还每天都在更新。虽然此期间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的河南法院给我的《第九只兔子之最十三》进行了民事立案(王兴川诉上海证大喜马拉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权属纠纷一案,案号:(2018)豫14民初552号)作为犯罪结果发生地的山东法院对我的《第九只兔子:一百次努力不如一次正确的选择》进行了刑事立案(王兴川诉上海证大喜马拉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罪一案,案号:(2019)鲁1521刑初26号)都立了案,但上海证大喜马拉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无论是违法还是犯罪)依然未停止,依然在疯狂地进行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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